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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光浦《果老星宗新詮》案二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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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4-1 23:31:1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

火为夜曜,又为命宫主,为地纬(以年干起五虎遁,命宫以天干为癸,地支为卯,天经为水,地纬为火),为一曜司权,或一星满用(二四二,二八一)。水退行而入财宫。土在翼火得生,木在轸水亦然,不以其退行而乏用。若非计都混于其间,一字连珠拱命更为奇特矣。财得令,注受临田而见日,卦气在福德,官入田,实属佳象。但夜生日临田,父母早丧。

命主夜生,不能不看月,身宫清吉,对宫有金孛,情则多矣,惟春夜之月不见火,无火月交辉,美中不足也。月在福德,又有卦气,岂不是碧玉大格乎!

火星在卯,名曰「火燃天羯」,贵饶衣食(二六一),命度为氐土,为田宅,得火之生;命宫,命度,一气呵成。命坐天贵、咸池,禄勋拱照,无一不吉,稍差之处为孛余拱克卯宫,孛为天耗,在男女宫,财必为子所损耗也!

此星盘所示之事业、钱财、田宅均非平庸之辈所能得到,然其独特之处却是命在咸池,桃花星入命,咸池又与天贵同宫,即使命在死地,但由于「一星满用」,不以死地为下论。罗在喜宫,孛穿朱衣于天门,紫炁犯寅,但均独行,不作凶论。

上面两星案均见桃花星坐命宫,此星案亦然。凡桃花星入命者必多桃花,花烛不明;不明者,乃男女关系太多,有夫或有妻亦必与外人有染(除元配之外,必有外人)。在一夫多妻之婚姻制度下,男的会因桃花而纳妾,或出入于花街柳巷,但在廿一世纪快来临之今日,桃花祇能成为情人或暗妻,女的也是一样,有了之后便须瞒着丈夫去偷情月下。

此星盘见月于巳宫;金为妻星,月亦然。以行限而论,命主应于遇月之前成婚,亥宫有金孛直照巳宫,巳宫又有玉贵,对宫禄勋对照,命宫有天贵,祇要在张月度上之流年见贵禄便可议婚——金月孛均相关照,岂能不动情?戊子遇禄勋,壬辰遇玉贵,癸巳遇天贵,戊戌见禄勋。若言早婚,则早于辰限翼火度上,命度氐土得生,暗顶月于丁亥年也!如果在丁亥年结婚,则在遇月之前便分手,正妻祇可以在张月度上出现。除了张月度上之妻子外,以后其它都是侧室而已!

但在这些年头,法律上侧室并不合法,所以,月躔之后的限度所遇俱不足论也!若果说命主并无暗妻或情人,命坐天贵、咸池之象都已排斥了这可能性。问题不是无外遇,而是有的到底有多少?若以孛入男宫而言,孛乃余奴,不是女多于男,便是有妾侍之子女存在了!

命主运入官禄限后便平步青云,柳土度上开始家道兴旺;限入鬼金,两年之内变成巨富,土星退行生金之象使然也——命度主氐土不怕金度之泄气。

甲寅年,限入未宫,命度氐土不以井木克之而感逆流而行,命宫火星生命度也。未宫见火孛于三方,命主外迁异地——生意之扩张也!限入参水、毕月,水得金生,发财滔滔。水得金生,金乃妾也(非元配夫人),乃追随命主十多年之秘书也!

己巳年,命主入酉限,金水月拱照于巳宫,但火于命宫直射酉宫  「飞星破禄」,于翌年庚午见流孛入卯宫,命主因心脏病入院,死里逃生。甲戌年,流罗临大限,掌刃、耗、锋,在大陆之投资失败,损失三千万港元。飞星破禄,不可言财禄也,戊寅年出娄金入奎木,入院治病。己卯年初,流孛为天刑入命宫,又复有病入院。

命主限入戌宫后理宜谨慎,流孛会于壬午年三月临限,要到年底才离去。到时流孛与原罗交战,犯壁水度,克戌宫,「客曜临朝」,其凶处与「飞星破禄」无异。

一星满用生命度,命为田,财得令逢生,身在福德,富贵俱全之桃花命,《郑氏星案》有一星满用之四品命(案三),与此案有古今相似之妙——财得令生,一星满用,妻为桃花拱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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