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金二 1、三命通会 春日之金,木旺火相,非金得气时也。绝寅胎养于卯辰者,盖造化无终极之理也。是以春令之金,晴明吉,阴雨则滞。正宜遇土以生之,谓其将绝而有生意耳。 正月之金,见木为财,木神太旺,仅足衣资。土气尚寒,未能生助,艺术显名而已。火若同躔,男女重婚重嫁。见火遇土,富贵非常,逢水泄之,孤寒懦弱。 二、三月之金,见土则生生之意无穷,主人富贵而寿。逢水泄其元气,亦主贫薄无情。见火则囚,金遇鬼贫夭无疑。土生水制为吉,见木而有困滞之灾。盖春木盛旺,以微弱之金而欲制之,是犹婴儿而御强敌,其不格也明矣。犯此者必有求荣反辱之虞,官讼争攘之事,谓其仁义相刑故也。荆、梁、豫人逢之主富。徐、扬人干支土多者,贵显。气运土乡最吉,金乡次之。 夏月火盛,金至柔也,晴则日烁金流,雨则水滋金润。故夏令之金,俱宜见土,主人有出将入相之权,金马玉堂之贵。见火则火炎金烁,贫夭居多,虽富而夭淫贱。见木为财,荆、梁、豫人多主富贵。遇水孤寒,盖弱金不能生水故也。若与火土同行,则富贵康宁。运喜土金,木火最忌。 秋金肃杀,万物凋零,苟纵而不抑,则生生之意绝矣。晴则火煅金坚,雨则水润金明故也。 七、八月之金得令,其性刚强,仗火以制其威,则有玉带金鱼之贵,盖顽金无火,不能成器故也。见水泄其旺气,金白水清,多主词林清贵。水火俱无,则主夭折。见木为财,徐、扬人富而且贵。遇土则隐彩埋光,虽有财而不发,孤者多。经云:“秋金埋土而反旺也。”逢木而贵,徐、扬、兖、青人见之尤佳。 九月生者,金气稍退,遇火夜生为奇,昼生少利。逢木则克,反应骨肉参商。见水济之,冀、雍人不免冷退,徐、扬人又何忌焉?逢土亦晦,兖、青人富贵居多,豫人困滞。运喜东南,西北忌之。 冬月天气严肃,金伏藏之时也。盖金之生也,胎于春,生于夏,旺于秋,至冬而死者,谓其畏寒无生意也。晴明则金清水秀,雨雪则水冷金寒,所以冬月之金,得火融之,然后可以夺其寒气,则富贵非常矣。 初冬之金,见火则为伤残。徐、扬人干支无土日生者,贫夭。夜生者孤寒。遇土则衣禄丰足。见水木,俱不利矣。 子、丑月生者,亦喜火以温之。徐、扬人无火,亦喜遇土得火为贵。冀、雍人有土无火者,孤贫。盖寒土非生金之资也。见水则寒,西北人贱贫疾夭。徐、扬人干支有火土者,福寿康宁也。遇木为财,主富,享闲中之福。兖青人则有妻孥犯分之事,盖衰金不能制木故也。荆、梁、豫人则吉。运喜东南,西北最忌。 |